抑郁症结婚法律规定: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但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2、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就抑郁症来看,我国将其归为精神疾病中的一种,但此时并不是就严禁患有抑郁症的人结婚的,若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才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此时对结婚的要求可能稍微严格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