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和正式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限制: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个月内提出申请,个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年内提出申请。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需在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在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法律分析
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个月内,个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年内提出申请。
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拓展延伸
法律视角下的无合同临时工权益保障探析
在法律视角下,无合同临时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对于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要素以及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首先,无合同临时工在劳动法上享有与正式员工相似的权益,如工资支付、工时限制和休假等。其次,雇主应当与无合同临时工明确权益保障措施,如签订临时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和期限,并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外,劳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无合同临时工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综上所述,通过法律视角对无合同临时工的权益保障进行探析,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结语
在保障无合同临时工权益的问题上,法律视角至关重要。无合同临时工在劳动法上享有与正式员工相似的权益,雇主应明确保障措施并与其签订临时工协议。劳动监察机构也应加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律视角探析无合同临时工权益保障,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平衡和社会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