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包括评估价格、装修补偿和差价。拆迁安置费由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等组成。被拆迁人可在规划范围内申请宅基地建房并获得货币补偿。如果提供周转房且居住,则相应补助费为0。如果是住宅房屋,则赔偿费为0。补偿用于赔偿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5.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6.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7.被拆迁人获得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拓展延伸
城镇拆迁房屋赔偿标准的调整趋势
近年来,城镇拆迁房屋赔偿标准的调整趋势呈现出一定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于拆迁赔偿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政府部门更加重视民众的权益保护,努力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标准;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土地价值的提升也使得拆迁赔偿标准有所增加。
在调整趋势上,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采取差异化赔偿政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进行细化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此外,也有一些地方开始注重对被拆迁户的人身权益保护,除了物质赔偿外,还提供相应的安置和补偿措施,以减少对被拆迁户的不利影响。
总体来说,城镇拆迁房屋赔偿标准的调整趋势是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金额的合理性等,这些问题需要政府、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以确保城镇拆迁赔偿标准的调整能够更好地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公正的城镇拆迁赔偿标准是保护被拆迁户权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赔偿标准的调整趋势逐渐呈现出差异化和人身权益保护的特点。政府部门更加重视民众权益,同时土地价值提升也使赔偿标准有所增加。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政府、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以确保调整能更好地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