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章不是必要条件,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即可生效。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时间、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但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没盖章违法吗?
劳动合同没盖章不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二、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结语
劳动合同没有盖章并不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依赖于用人单位的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即可表示合同的生效。因此,仅凭合同没有盖章不能认定合同无效。为了避免潜在问题,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盖章。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时间、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但这些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六条【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