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不买预付款不退合法吗

2024-08-31 12:18:21

预付款不退是违法的。在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预付款会成为价格的一部分。如果合同未履行,无论是支付合同一方违约,还是接收方违约,预付款均应按原金额返还。经营者未按照约定办理的,经营者必须应消费者要求执行协议,或者退还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需要支付的合理费用。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精神损害的规定

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如何避免买房房预付款的风险?

1、不可盲目交纳预付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消费者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书”、“订购书”或“订购协议”之类的“认购协议”?这种格式合同就消费者所选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付款方式等项目进行了约定,其核心是要求消费者必须交纳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的预付款,并限定在短时间内签订“购房

合同”。这种预付款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订金”、“认购金”,还有的称为“保证金”、“诚意金”等等。一些消费者在未分清“定金”还是“订金”的情况下就仓促交付,后因种种原因要放弃购买时却无法得到退款。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消协不断接到与预付款有关的消费纠纷,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分清各种名目的预付款,特别是在商品房等大宗消费中千万不要盲目交纳预付款。

2、“预付款”里有沟壑

名目繁多的“预付款”各有什么功能呢?“预付款”的性质各不相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属于罚金,具有担保履约的性质。

提醒消费者,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商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双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具有担保履行的作用,也能证明合同的成立。给付方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认购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以这些名目交付的钱款被视作“预付款”。它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但如果消费者超过约定的期限以后违约,这些钱款就将作为对商家损失的赔偿,不再退还给付方。

“定金及其他性质的款项都要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定金的书面约定在无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胁迫等并且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

3、“定金”可有条件退还

一旦陷入了“定金”陷阱,消费者就没有回旋余地了吗?如果购房者交付的是“担保金”、“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预付款款项,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同时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开发商应退还所收全部款项。

据介绍,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认为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向经营者讨回定金。

第一,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双方约定的购房定金无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购房定金退还问题,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

第二,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开发商则要承担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财产损失。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购房者则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定金。

三、美容院没有发票没有合同退吗

美容院没有发票没有合同可以退。交的钱是属于预付款性质,是绝对可以退钱的。只要是你还没花掉的那些钱,是可以要回来的,不需要管商家说不退不还不换。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如果你们有约定违约金,美容院可以要求你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没有权利不把你的钱退还给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