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股东,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掌管,但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性,在法律和经济上也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该内容由丁旭涛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