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如何处理
1、刑事案件庭审中,对证据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和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一般应当单独举证、质证,充分听取质证意见;
(2)、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非关键证据,举证方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拟证明的事实作出说明;
(3)、根据案件和庭审情况,法庭可以对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方式进行必要的指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
二、什么是刑事证据审查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刑事证据的审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1、对每个证据逐一地进行审查核实。在确定每个证据客观真实的基础卜,进而判断每个证据的证明力。因为每个证据是全案证据的基础。只有对每个证据查证核实,确定其证明力以后,才能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
2、在对每个证据审查判断的基础上,把案内全部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排除一切矛盾,找出其内在联系,考查案内证据是否充分,判断案内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