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有什么不同?

2024-08-31 12:16:36

律师分析:

1.功能不同:定罪事实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事实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

2.构成内容不同:定罪事实以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事实是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刑罚轻重及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刑罚轻重的各种事实状况。

3.存在的时间不同:定罪事实只能是与犯罪行为过程有关的犯罪事实,它存在的时间范围是在犯罪的预备到犯罪结果发生这一阶段:而量刑事实除了犯罪事实外,还包括罪前罪后的态度和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