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去世后,房产应由配偶或子女继承?

2024-08-31 12:02:37

共同继承遗产需所有继承人书面放弃,房屋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共同继承房屋可通过折价补偿或共有方法处理,前者按继承份额折价补偿,后者可按份共有或共同所有。折价补偿是首选,共有方法可作为补充,减少纠纷。

法律分析

一、共同继承遗产:除非遗嘱或其他子女等继承人全部书面放弃继承,遗产才会直接过户给配偶。因为去世后,房子作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所有子女都属于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共同继承房屋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处理:

1、折价补偿

共有房屋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除非所有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权,否则遗产将共同继承给配偶。针对共同继承的房屋,可以通过折价补偿或共有方法进行处理。折价补偿可由各继承人按份额支付,也可按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共有方法可作为折价补偿的补充,以减少经济能力不足的一方的负担。在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以最大程度地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