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证明是婚前房产:
1、一方当事人可以拿出不动产登记证书即可证明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房产;
2、当事人也可以拿出购房合同以此证明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房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婚前的房产婚后可以加名字吗?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在婚后是可以加名字的,带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即可。加上名字后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
但是婚前房产有贷款的,如果要加配偶名字的,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或者将房产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才可以加名字。
二、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1、房产增值部分。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分割。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三、民法典规定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一般不算共同财产的。虽然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但目前对于婚姻关系中,主要是以出资份额确认房产归属的,若当事人无其他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该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且该房屋系一方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房屋归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