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商标侵权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对于理解商标侵权有帮助。
法律分析
一、商标侵权纠纷有权管辖的法院是哪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之间应当先行协商处理,特别是可以对有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来进行处理,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具体情况下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办理。
结语
商标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可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等。商标侵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对于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程序,具体情况下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