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判决书去哪里盖章

2024-08-31 11:57:37

民事赔偿判决书需盖章,无章不生效,可到法院补正。不服工伤赔偿判决,未生效可上诉,已生效可抗诉或再审。民事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赔,可申请支付令并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可罚款拘留,扣留部分收入但保留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分析

民事赔偿判决书没有印章不生效,必须要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判决书应该有法院的盖章和日期,没有的话可以到法院,要求补正。

二、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工伤赔偿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民事判决生效后不赔怎么办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赔偿,可以要求法院出具支付令,拒不支付的,可有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结语

在民事赔偿案件中,判决书需要人民法院的盖章和日期才能生效。如果判决书没有印章,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对于不服工伤赔偿判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一审判决是否生效来采取相应的上诉或再审措施。一旦民事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赔偿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有权罚款、拘留或扣留其部分收入。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三节赔偿程序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三节赔偿程序第二十九条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三节赔偿程序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