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分析:
没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