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赌博的赌资认定,应根据侦查人员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子设备中,对该涉案人员用于赌博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及技术鉴定得出,储蓄账户流水额不能反映赌博实际投入资金多少。以个人储蓄账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缺乏真实性与关联性。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财物认定为网络赌博犯罪赌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