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关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其人数的最低限额是二人,最高限额是二百人。对于发起人的资格条件是:
1、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可为中国人,也可为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能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办理设立公司手续需要,也为方便国家监管,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中国公民而言,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何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总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