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离婚要求具体有哪些

2024-08-31 11:53:49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方式具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且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申请登记,经一个月冷静期,可以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需要审理查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