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旅客在乘飞机前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安检。有效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在首都机场安检口,工作人员会使用专门仪器核查每名旅客递交上来的身份证等证件。有不少旅客临出门前带了驾驶本,却忘了带身份证;一些暑假出门旅游的中学生因为超过16岁没有办身份证;还有一些旅客拿着户口簿,也被拦在安检口外。这些旅客被告知,按照规定,只能使用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等登机,户口簿上没有照片,不能证明是其本人。
2、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旅客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才能登机。本地乘客若遗失身份证,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证明上应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户口资料,注明办证原因、时间及有效期限,应盖户口专用章在照片上,凭此证明就可直接购票登机;如果外地旅客丢失身份证,凭案发地、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就可以购票登机,或者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将其户籍证明传真到机场派出所,经核实没有问题后,即可当场办理临时登机证明。
3、目前机场派出所仍可以给旅客开具“一次性乘机证明”,该证明也叫《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只限于一次性乘坐当日当班民航班机使用,持有联程或返程机票的也可将有效期延长至最后一个航班使用。这种证明并非户籍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而只限于一次性乘坐飞机使用,下飞机后该证明将作废。旅客开具这类证明,需要携带驾照或户口簿,或者过期身份证、身份证丢失地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等,接受派出所的身份核查。如果旅客未带驾照、户口簿等,也可报出自己的身份信息,由民警上网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如果比对后网上照片和旅客本人一致,也没有通缉在逃等问题,可以开具一次性乘机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有少数旅客因身份信息不全,也无法开具一次性乘机证明。这类旅客包括网上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如缺少照片、信息有误等,还有的是因为做过整容手术,和网上信息无法进行比对,也不能开具。
警方提示,如旅客使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将被取消登机资格,不但个人承担机票的经济损失,还将受到罚款或拘留处罚。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