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集体内部成员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个人之间不能私下买卖,这也是为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同村村民之间,在符合宅基地使用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相互转让的方式取得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非法买卖宅基地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
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必须是在同村进行买卖,并且购买宅基地的这个人,本身在当地是没有农村宅基地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那么双方之间的交易才成立,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应。当然了,农村宅基地虽然是不可以进行随意出售,但是我们在农村宅基地上面所建造的房子还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因此只要满足条件本村宅基地合同是有效的。
言而总之,进行农村宅基地登记的,其实也就是确认哪一块宅基地归哪一户农村居民使用,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相互之间不会因为宅基地问题产生纠纷。而宅基地一般是用于建造住宅的,因此要是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的话,则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