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被告主体经营者为主体。如果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权利如何保护、义务由谁承担则成为解决争议的首要问题。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取名称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二、个人注册商标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