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上保险如何经济补偿

2024-08-31 11:48:02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试用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补缴。

一、试用期上保险吗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不得单独和劳动者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合同。所以单位只跟你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的话,这个合同也算正式合同。

其次,对于社保,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单位都是法定的义务缴纳人。劳动者代缴的社保,可以问单位要,从工作日开始。当然,社保自己也有缴纳的部分,但大部分应由单位来缴纳的,一般个人是缴纳工资的百分之十一左右,单位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七左右,对于单位部门,是可以要求单位返还的。

如果单位让缴纳,且不补偿的,首先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收取的社保欠款。

二、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二)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三)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一般建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者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