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第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赌注的。第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第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赌注的。第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第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以上的;
第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第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第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第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赌注的;
第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第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网赌银行卡冻结好办吗
参与网赌银行卡被冻结非法所得的钱财会被没收。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在本档量刑的犯罪情形如下: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赌的,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即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档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对于利用网络进行赌博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还可以上诉处理,但最后的判罚标准都是基于网赌的涉案事实来认定的。
二、网赌员工要判几年
网赌员工最多判三年。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侦查机关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该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