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向另一方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如果被另一方滥用,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行使监督权。 2、行使监督权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未将抚养费用于子女生活,被滥用。如另一方的滥用行为致子女生活受到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还可以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