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支付令是追讨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给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履行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