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通过诉讼或遗失补办来办理再婚。离婚后婆家不同意迁户口,可以通过诉讼或遗失补办来解决。女方离婚后可以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分户或迁出办理新的户口本。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男方若不愿意提供户口本,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再婚: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一、离婚后婆家不让迁户口怎么办
如果有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迁户口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只是需要户籍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派出所出具相关材料。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二、女人离婚户口怎么办?
这个不用担心,按照法律规定,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就可以了。即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这是说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结语
离婚后男方不愿意提供户口本,可以通过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或者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如果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则可以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解决。而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变动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即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如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