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应鉴定为六级伤残,享受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癫痫中度;2)轻度智能损伤;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4)三肢瘫肌力4级;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6)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7)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法律分析
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应鉴定为六级伤残,享受六级伤残赔偿标准:1)癫痫中度;2)轻度智能损伤;3)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4)三肢瘫肌力4级;5)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6)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7)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