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一般贷款申请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注: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