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述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什么情况下分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在对方有过错情形的前提下,双方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过错情形,则另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
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