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三调地类

2024-08-31 11:42:15

法律分析:

三调土地三大类:

1、一级类土地共设3个。这三个分别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二级类土地共设15个。原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土地中的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和后面新设的“其它农用地”等5个地类共同来构成农用地。

3、三级地类共设71个。是在原先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归并、增设而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