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2024-08-31 11:41:26

法律分析: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