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需要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缴存人提供当地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9个城区管理部(方庄、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中关村、西客站管理部)的缴存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关于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流程先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再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其开户管理部,由管理部按照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上的信息及其缴存情况将制式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三)10个郊区县管理部(房山、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平谷、密云、昌平、怀柔、延庆管理部)的缴存人向其开户管理部申请,由管理部将其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填写完整,加盖管理部业务章。
二、北京地方缴存人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未出具当地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缴存人未提供制式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管理部打印“个人信息”中的“基本信息”或应缴存人要求打印其缴存明细、加盖管理部业务章,作为其缴存情况的证明。
(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关于为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流程办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管理部在缴存证明上加盖业务章,视同加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二)管理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中不再填写管理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北京中心12329备案专人及预留电话后,可由指定的专人用预留电话通过12329服务热线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进行信息核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