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姓名和假冒姓名的区别

2024-08-31 11:39:12

法律分析:

盗用他人姓名权的侵权行为,是在未经他人授权或者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的行为,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牟取利益或者抬高自己的身价来从事不正当的活动。

冒用他人姓名进行的侵权行为,是完全的冒名顶替,也就是使用他人姓名并且冒充他人来参加某些民事活动或者进行一些营利性的活动,也就是把自己完全的当作姓名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