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注销印章所需资料: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2、刻章登记卡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指定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四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五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六规定: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