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找不到贷款人担保人怎么办

2024-08-31 11:37:04

贷款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一、最新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条件

1、法律条件

(1)担保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

2、经济条件

(1)保证人的前三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

(2)保证人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

3、下列法人或其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

(1)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科学院、图书馆等;

(3)社会团体;

(4)无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或者超出企业法人书面授权范围提供保证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二、担保人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这里的保证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三、法人担保具体有什么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