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后劳动仲裁有用吗
公司注销了劳动仲裁有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注销了,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另外,一种所谓主体处于变动的状态。即劳动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开始清算,或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还在清算,到了一审时,用人单位已清算完毕注销,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的诉讼权利。因为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与出资人、股东之间,其法律关系是同一的。用人单位主体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法律程序的连续性。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注销的,不影响劳动者继续以用人单位的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如果仲裁机构以个公司已经注销,没了适格主体,不予受理的话,你可以拿着不予受理通知书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根据最高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期,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仲裁需要付钱吗
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付钱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五、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如果支持赔偿请求的,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