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时间打架通常不被视为工伤,除非是履行工作职责受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个人原因而发生打架事件或寻衅滋事类型的打架行为更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在公司打架,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而发生打架事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而如果两个人斗殴打架,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寻衅滋事类型的打架行为更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否则会损害工伤保护法益。
一、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打架,除非是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否则不能算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因此,员工上班时间打架通常不能被视为工伤。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而发生打架事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而如果两个人斗殴打架,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寻衅滋事类型的打架行为更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否则会损害工伤保护法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