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的吗?

2024-08-31 11:33:32

私下收养小孩是犯法。收养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什么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者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解除的理由,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按照有利于养育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允许解除。因养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予以解除。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去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收养人需符合法定条件,需要同时具备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需年满三八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其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三、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什么要件

合法的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表现为:第一、形式要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第二、实质要件被收养人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对于送养人:(一)需要是孤儿的监护人;(二)可以是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需年满三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