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

2024-08-31 11:31:36

工伤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等等。

一、工伤死亡判定程序

工伤职工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因职业病导致死亡的,如果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该职工申请工亡认定,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亡认定。工亡职工近亲属申请工亡认定的,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交:1、申请人及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者亲属关系证明;2、用人单位企业信息;3、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4、病历材料、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书;5、有的地方工伤认定行政部门为查明事实,还需要提供证人证言。备齐以上材料,工亡职工的近亲属应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由该机关认定是否属于工亡。如果工亡职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亡认定结论,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由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对工伤情形做最终认定。

二、工伤认定好了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好了赔偿有: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不申请的,应当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残疾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残疾;

5、将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将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鉴定通知书》;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贴和医疗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