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可执行算老赖吗?

2024-08-31 11:23:33

法律分析:

如果真是丧失了偿还能力,法院通过执行与查询没有可执行财产,不属于老赖,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取得法院的认可一般不会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偿还债务,履行法定义务,一要看能力,二要看态度。如果法院认为是老赖一般都是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而不积极履行偿还义务的人。

如果老赖确实无钱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般会将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责令老赖定期报告财产情况。

如何申请将“老赖”拉进失信黑名单

要起诉,首先要准备好这些证据:

1、能证明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5、对方财产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

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并说明详细情况和理由。院长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后尚不能结案,需要再次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