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也就意味着12000元的缴纳上限并不是永久固定的,未来可能会随着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上调。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用户,实行的是个人账户,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不仅仅可以用来养老,还可以用来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