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不过公司给交保险,这符合劳动法吗

2024-08-31 11:22:55

没签劳动合同,不过公司给交保险,是否符合劳动法吗

不符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应如何处理

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