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持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对公司具有控制力。绝对控股比例在一般事项中为50%以上,但在重大事项中需要达到67%。绝对控股模式增强了管理监督力度,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如过度监督和侵害小股东权益。中小股东可通过诉讼救济来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
1、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绝对控股比例是多少: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如果是重大事项的话,是需要百分之六十七才可以的,因为在股东大会上对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决策要求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才能够通过。不过一般事项的话,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够了;
2、绝对控股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同时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绝对控股股东更容易联合其他股东表决通过相关事项。这种集中的决策权可以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避免因股东(大)会无法通过有效决议导致公司决策机制失灵。股权的高度集中也不利于公司管理层的更换。另外,单一大股东对其直接代理人还会产生“过度监督”现象。在绝对控股的模式下,绝对控股股东利用控股优势未经合法召开股东(大)会径直作出决议,侵害中小股东的表决权等股东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决议不成立之诉等方式进行救济。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在重大事项上,需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七的股东投赞成票才能通过。尽管绝对控股模式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也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绝对控股股东更容易联合其他股东表决通过相关事项,但也可能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在绝对控股模式下,要注意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司决策的公平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三十一条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