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任职期间,未征得贫困户同意、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变更实施项目,造成亏损。认为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任职期间,未征得贫困户同意、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变更实施项目,造成亏损。认为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