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需要哪些资料

2024-08-31 11:20:38

销户需要的资料,具体资料如下:1、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3、回国定居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户籍是填写的流程一般如下:1、准备材料:在填写户口簿时,需要准备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及住址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2、前往公安机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户口簿的填写和办理;3、填写表格: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核查验收:工作人员对填写的信息进行核查和验收,确保信息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领取证件:在完成户籍信息填写和办理后,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领取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综上所述,销户需要的资料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