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办结婚证要什么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一)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领结婚证之前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领取结婚证前最好到婚姻登记部门或者婚姻登记部门网站上查看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了解是否需要预约结婚登记时间,如果需要预约的,应提前预约好时间,此时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选择登记时间,比如选择一个良辰吉日作为结婚登记的日子,到预约时间,带好结婚登记的证件和材料到结婚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在此过程中,应注意结婚登记流程和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问题,如果需要预约没有预约,证件材料没有带齐,可能会出现当天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三、婚内借款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因为在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其财产状况可能分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共有的财产、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那么对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由个人进行支配。
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因此,夫妻之间如果签有欠条,并有实际的债务形成的原因,该债务合理合法,那么就应当认定债务存在。在离婚时,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偿还的,则应当按照欠条约定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