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义务。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用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
一、公司什么时候给员工交保险?
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保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企业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内给员工申报办理社保,并且需按时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按时交纳,将对企业处以社保滞纳金的惩处。
二、公司能不能查到员工以前的社保记录
公司能查到员工以前的社保记录。员工之前的缴纳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需要社保账号和查询密码来查询。但实操中,还是很多公司会查员工的社保记录。新公司为了给员工缴纳社保,就必须确认员工之前的缴纳记录,检查员工社保有没有断缴、有没有欠费、缴纳到什么时候等。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分公司可以买社保吗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
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