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法定最低刑期为五年。
一、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有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行为手段: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4、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
二、组织卖淫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的定义,组织卖淫罪指的是,通过招募、雇佣等手段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因此要知道组织卖淫罪定罪需要的证据,首先就应该明确成立该罪的条件,只要实施了招募雇佣等手段,组织了一定人数从事卖淫就是已经构成该罪,因此证据首先就是能够证明罪犯实施了上述行为的书证或物证,或是证人、被害人的证言口供。
三、组织卖淫属于什么案件
组织卖淫属于刑事案件。根据组织卖淫的人数与情节来量刑。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同时,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