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三板市场扩容,有些挂牌公司在发行股份时,会进行一定期限锁定的公司就明显增多了,各公司设定的锁定期限也是3个月到3年不等,由此可以看出终止挂牌要多长时间是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设置定增锁定期的公司渐渐增多,是出于稳定公司股价及市值管理的需要,对投资人结构也有较大的影响。
新三板市场本就是向通过融资来扩大公司规模,或是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这个过程往往需要一段时间,若是投资者在一段时间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发展是不利的,而企业大都是十分重视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必要情况下还会采取淘汰不愿接受定增锁定期的投资者,留下那些能接受半年甚至是一年以锁定期的稳定性投资者。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