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的,房屋业主可联名提出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如不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一、房子过了产权年限怎么办啊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房产证年限到期怎么办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实施补偿,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情况及其解决方法: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三、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政府没有拆迁的打算,那么土地是自动续期的。这时房主可跟着联名业主群体,根据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也是目前默认的方法。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房屋产权到期了之后,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当然是要收回的,这个时候房主就需要缴费。如果房主没有缴费,那么国家就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至于房屋,国家也是会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