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一、被执行人不完全履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不完全履行的办法是: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不同情形予以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等。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执行人被拘留的条件
被执行人被拘留的条件有: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