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一、小三生下孩子告男方能胜诉吗
丈夫与小三有了孩子,妻子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丈夫坚持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丈夫与小三之间有了孩子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财产纠纷怎么办?案子可以做为离婚原因吗?
可以。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财产纠纷,当事人双方如果都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
三、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都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当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方面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可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